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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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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10:0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不收取参评费   奖金高达五万

黄庭坚,号山谷,江西修水县人,是我国宋代著名四大书法家之一,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夏被朝廷除名羁管到广西宜州。黄庭坚在宜州共创作诗词十五首,留传至今的书法作品五幅,散落民间的不计其数,日记《宜州乙酉家乘》一部。黄庭坚病逝于宜州后,宜州人民建“山谷祠”纪念。自此九百余年,山谷祠虽经历朝历代,风云岁月,但宜州人民祭祀山谷先生的香火不断。为进一步弘扬黄庭坚书法艺术,打造八桂书风,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特举办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宜州市委员会、宜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书法家协会、宜州市委宣传部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聘请国内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 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及海外华人、各级书协会员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书法作品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及自作诗词均可。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宣整张(180cm×97cm),草、篆书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拓印在四尺斗方或条幅宣纸上。不收册页和横幅作品。

(3)要求: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楷书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不退稿,组委会有作品出版权。

3、展览规模:

入展作品150件,特邀作品50件。

4、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获奖提名20名。

5、书法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四、出版

出版《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奖金:一等奖5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获奖提名2000元。

3、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作品集一册。

4、入展作者付给稿酬200元。

5、非广西书协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具备加入广西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自见启事之日起,截至2013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530023

收稿人:  冯文华(13878121068)  联系电话:0771—5624176

八、展览日期:2013年11月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第二届“黄庭坚奖”全国书法大赛组委会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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