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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征稿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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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2 16:2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
邀请展征稿启示(12月1日止)
为了宣传四川省达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繁荣四川省达州市书画艺术市场,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与《墨行天下》文化传播强强联手,于2014年组织举办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为四川人民献上一份宝贵的精神食粮。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 承办单位:《墨行天下》文化传播。
二、征稿对象:1.书法家协会会员、美术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具备入会条件的准会员也可参加,请提供入展证书复印件);2. 省级美协会员;3. 特邀部分书协、美协领导及各省市书协、美协负责人参加(所有参展作者,须寄交生活或工作照一张及120字内作者简介一份,并发往453746851或475456967两个QQ邮箱)。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来稿请邮政挂号或快递,平寄遗失作者自负。
四、征稿地址:
参展作品请寄--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升华街131号--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组委会(收),邮政编码:635000,咨询电话:0818-2189666,刘国峰15348255559,程中13350799995。
五、作品要求:
1、书法每人交作品一件,为六尺整张(或六尺整张以上)竖式条幅;国画每人交作品一件, 四尺整张(或四尺整张以上);篆刻交印屏两件,一件条幅,一件为斗方,尺寸不限,并交原石二方。所有参展作品必须要突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谢绝应酬之作。
2、作品不要拼接染色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参展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并附上身份证与《中美协会员》或《中书协会员》复印件。以邮政挂号或快递寄送,信封上注明“野鸭子新村杯书画赛”。本次参展不收参展费,所有来稿作品归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所有,并享有永久收藏、宣传、展览、出版权。
六、作品评选:
从来稿中评选出一等奖4名(其中:国画1名,奖人民帀20000元;篆刻1名,奖人民帀10000元;书法2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8名(其中:国画2名,各奖人民帀3000元;篆刻2名,各奖人民帀3000元;书法4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16名(其中:国画4名,各奖人民帀2000元;篆刻4名,各奖人民帀2000元;书法8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300名(其中:国画50名,各奖人民币600元;篆刻50名,各奖人民币600元;书法200名,各奖人民币600元)。
七、作品评审:
组委会委托《墨行天下》主持人刘国峰先生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国画家各5名组成评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2015年2月在《墨行天下》专刊上公布。
八、作品展出:
1、参展作品将于2014年12月20日在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展出。
2、届时将邀请部分书协、美协领导及各省市书协、美协负责人和本届特邀参展艺术家及获奖艺术家一同参加开幕式,赴达州采风和创作交流,以书画会友,感受川东美景,见证达州新农村建设。
九、奖金及获奖证书:
本次邀请展的全部费用支出及奖金及获奖证书皆由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提供,待展出后一个月内由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组委会寄给各位获奖者。
十、展览声明:
1、来稿不退。所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归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所有,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永久收藏、展示、出版及全国巡回展出的权利。
2、本届邀请展组委会将邀请所有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参加颁奖典礼现场进行笔试,组委会承担食宿与交通费(硬卧车票),对不参加笔试的获奖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交流活动后两个月内,将向本次邀请展所有投稿者寄送本次邀请展获奖作品《墨行天下》专刊一期。
3、对投稿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组委会均视为其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本届邀请展解释权归四川省达州市野鸭子新村艺术馆。
首届“野鸭子新村杯”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组委会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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