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Discuz! Board1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90|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田野雅集——吴东民 刘恒书画作品展

[复制链接]

3408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85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4:25: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田野雅集——吴东民 刘恒书画作品展
所在城市: 河南·郑州
主办单位: 河南田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河南博物院
协办单位: 河南田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策展人: 无
展会地址: 河南博物院
展会时间: 2014年04月23日—2014年04月25日

       4月23日,由田野文化产业机构主办的“田野雅集——吴东民、刘恒书画作品展”在河南博物院开幕。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靳绥东,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平,河南省原省长助理、办公厅主任卢大伟,河南省文联主席杨杰,人民日报社河南分社原社长李杰,河南省文联副主席、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宋华平,山西大众书画院副院长、山西黄河书院院长崔富春,河南博物院副院长田凯,河南艺术摄影协会主席姜健,河南创意产业协会副会长、田野文化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朱东升等领导,及书画界的朋友们参加了开幕式。

       吴东民、刘恒二先生艺术造诣高深,人品高洁,大雅远俗,为当代德艺双馨之大家。二位先生皆师法传统,而又具独特之个人风格,笔精墨妙,风神超迈。吴东民书法取法“二王”而又广涉博取,格调高古,浑然天成。吴东民又致力国画创作,此次展出国画佳作十五件,风格清丽雅逸,南国风情跃然纸上。刘恒长期从事史学及书法理论研究,学识渊博,著述颇丰,理论与创作齐峰,文人高贵之气见诸笔端,学者之风流雅韵自然呈现。此次“雅集”共展出二位先生作品六十余件,皆为倾心之作。

       据悉,展期为4月23日至25日,展览地点在河南博物院东临展厅,观众可免费参观。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08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8542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4:26:39 | 只看该作者
【相关链接】




      吴东民,男,1956年生于海南。现为书协副主席、刻字委员会主任、国际交流委员会主任,文联第九届委员,海南省政协常委,省文联巡视员,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美协会员,海南书画院院长,国家一级美术师。长期担任全国各大展览评委主任、副主任。1997年、1999年、2004年被文联、书协授予“德艺双馨”艺术家及代表称号。书法作品入选历届国展、中青展、书法兰亭奖展,以及楹联展、行草书大展、扇面书法展、全国刻字展、国际刻字艺术展等各种专项展。美术作品入选全国首届画展及全国第十届美展,国画作品参加全国画院一、二届双年展。多次率团赴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以及港澳台等地区交流、参展。多件作品被人民大会堂、美术馆、中南海和多家博物馆收藏。作品获海南省1993年度“琼州文艺奖”一等奖,1993年、1994年、1997年至2002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文明产品奖。出版发行《吴东民书法作品展》、《沈鹏吴东民书画作品集》、《吴东民行书千字文》等多部个人专集。




      刘恒,字树恒,1959年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先后供职于首都博物馆、《书法》杂志社,现任文联书法艺术中心主任、书协展览部主任。为书协理事、书协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书法》杂志特约编审、西泠印社社员、沧浪书社社员。书法篆刻作品曾获全国第二届中青年书法篆刻优秀作品奖、全国篆刻评比优秀作品奖,著作《书法史  清代卷》获第六届“图书奖”。作品多次参加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全国篆刻艺术展、二十世纪书法大展、美术馆首届当代名家书法提名展、美术馆篆刻艺术邀请展等重大展览。长期担任全国书法篆刻展、全国中青展、全国青年书法篆刻展、全国书学讨论会、书法“兰亭奖”等重大展览活动评审委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08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8542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4-25 14:31:04 | 只看该作者



“田野雅集——吴东民、刘恒书画作品展”开幕式现场




河南博物院副院长田凯(左)接受吴东民、刘恒的捐赠




河南博物院副院长田凯(左)向吴东民颁发收藏证书




河南博物院副院长田凯(左)向刘恒颁发收藏证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msenz Inc.    

GMT+8, 2024-5-12 21:08 , Processed in 0.891322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