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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六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18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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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1 15: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第六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18年7月15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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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8年11月举办广东省第六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歌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广东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东莞市长安图书馆。

二、展览安排
       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东莞市长安镇图书馆首展,同时举行颁奖典礼及作品集首发仪式,之后适时安排省内部分城市巡展。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工作、生活和学习满一年以上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有资格投稿。

(二)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诗词联赋,反映改革开放成就的内容更佳。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相对完整。

(三)作品规格:
①书法部分:来稿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不收横幅作品,凡条屏作品只展出两屏,不收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
②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不少于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自行设计印屏并题签,印屏规格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四)收稿日期:
       2018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以投稿地邮戳为准。

(五)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六)凡非广东省书协会员的来稿每件作品须交参评费30元(省书协会员免收,请随附会员证复印件),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三件。

(七)收稿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东门西路1号长安图书馆三楼饶宗颐美术馆广东省第六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邮编:523847
       电话:(0769)81501515
       收稿人:胡婧雯。

(八)评审费交纳方式: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转账均可(勿用柜员机)。备注栏写上:“南雅奖”字样与参评作者姓名(务必)。户名: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必须是单位名称,勿写个人姓名),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开户账号:44-058401040003171。未交评审费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四、关于评奖及待遇
(一)本届展览将制定严格的评审机制,由广东省书协组织资深书法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评审,并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正。
(二)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入展提名6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南雅奖”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
(三)本次作品将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将对全部获奖作者进行面试,入展或入展提名作者部分抽选参加面试。如经测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被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书法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并取消入展资格,直至取消广东书协会员资格。
(四)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由展览承办单位收藏。入展作品将获收藏费500元、赠作品集两本以资留念。已获金、银、铜奖的作品颁发奖金后不再另发收藏费。评选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将统一发布评审结果。
(五)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六)本届展览获入展提名以上的作者即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五、其它事项
       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所有。
       请各级书协组织者和广大书法爱好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认真组织发动,潜心投入创作,力出精品佳作,为开创我省书法篆刻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而作出努力,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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