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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五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15年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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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6:4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第五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15年8月10日截稿)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广东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我省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定于2015年11月举办广东省第五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


        本届展览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弘扬精神,凝聚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精品,出人才,把本届“南雅奖”办成我省具有学术性、权威性的书法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广东省书协
  协办单位:东莞市书协
  承办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东莞市长安图书馆。


  二、展览安排
        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在东莞市长安镇图书馆首展,同时举行颁奖典礼及作品集首发仪式,之后适时安排省内部分城市巡展。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工作、生活和学习满一年以上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有资格投稿。
  (二)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相对完整。
  (三)作品规格:
        ①书法部分:来稿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不收横幅作品,凡条屏作品只展出两屏,不收装裱件和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
         ②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不少于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自行设计印屏并题签,印屏规格长不超过2.4米,宽不超过0.68米(竖幅)。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四)收稿日期:2015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以投稿地邮戳为准。
        (五)投稿作品请统一填写登记表(见附表),用钢笔正楷写上作者姓名、年龄、性别、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所属地区等,作品落款名需与身份证相符,禁用笔名。信封左下角写上“五届南雅奖”字样。
        (六)凡非广东省书协会员的来稿每件作品须交参评费30元(省书协会员免收,请随附会员证复印件),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三件。
        (七)收稿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东门西路1号长安图书馆三楼饶宗颐美术馆广东省第五届“南雅奖”书法篆刻展组委会,邮编:523847,电话:(0769)81501515,收稿人:谢燕萍、胡婧雯;评审费须经邮局汇至:广州市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303室,收款人:广东省书法家协会,邮编:510635,电话:020-38486558,备注:南雅奖参评费。

        四、关于评奖及待遇
        (一)本届展览将制定严格的评审机制,由广东省书协组织资深书法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评审,并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正。
        (二)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入展提名60件。从入展作品中评出“南雅奖”金奖5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金奖奖金10000元,银奖奖金5000元,铜奖奖金3000元。
        (三)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由展览承办单位收藏。入展作品将获收藏费500元、赠作品集两本以资留念。已获金、银、铜奖的作品颁发奖金后不再另发收藏费。评选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将统一发布评审结果。
        (四)本届展览获入展提名以上的作者即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五、其它事项
        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所有。
        请各级书协组织者和广大书法爱好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认真组织发动,潜心投入创作,力出精品佳作,为开创我省书法篆刻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而作出努力,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5年5月4日  
来源:书法家园网(www.eshufa.com)
地址:http://www.eshufa.com/html/40/n-2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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