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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迎新春第三届书画作品展作品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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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4:1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画艺术创作,推动书画艺术事业繁荣与发展,以人文精神、艺术创新和对传统的继承,携手书画,构建和谐,全面展示当代杰出书画家、美术家的艺术成果,挖掘优秀书画艺术人才,树立全国性书法、美术展赛诚信、权威品牌。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决定举办第三届书画作品展,现面向海内外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
                《河北书画研究》杂志社
                 石家庄市书报刊出版协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
协办单位:河北华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永信堂红木家具   河北锦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第三届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本院学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专家组成。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横竖均可,横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长卷、册页不限尺寸。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3、绘画:美术作品风格不限(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等),作品横竖式不超过六尺 (180cm×97cm),油画可带装裱框。
4、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及海外华人、美术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2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征稿要求: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注重学术、继承传统、创造经典。
6、费用:本展览不收参评费。
7、填写信息:请附A4纸用黑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第三届书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8、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书法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终评之后,根据参赛人数设定优秀奖、入选奖。评审工作于2014年12月中旬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本展于2015年1月25日(周日)至2月11日在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展览1厅、2厅,展出入展作品约120件(含25件优秀作品)。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凡获奖、入选作者可免推荐直接申报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或理事资格。
2、向优秀、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在院网站、博客、微信定期宣传作者本人艺术简历及作品。
3、非本院成员作者作品入展本次展览,具备加入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条件之一,研究员优先免费享有在本院网站、博客、《河北书画研究》杂志宣传刊登作品。
4、本次活动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5、获奖者可优先、优惠参加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举办的展览、笔会、培训、评估等艺术交流活动。

七、参赛须知
        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摄像、出版、上网宣传的权利,不另付稿酬。
        凡寄送作品参赛、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定并遵循本征稿启事的各项条款。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12月1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作品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河北省工商局注册大厅三楼)
                            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第三届书画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邮    码: 050022
         电    话: 0311--85295676   13833110123   13313319771
         联系人:柳 焱
         E-mail:hbshyj@163.com
         E-mail:1685750012@qq.com
         博    客:hbshyj.bolg.163.com
         网   址:www.hbshy.org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

                                                                       河北省书画艺术研究院第三届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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