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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江苏美术奖”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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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16:0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打造江苏美术人才高峰,推动江苏美术事业发展,第二届“江苏美术奖”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组委会
名誉主任:章剑华
主 任:刘旭东 周京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伟冬 刘赦 李永清 陆庆龙 陈新建 佘玉奇 金田 胡宁娜 徐惠泉 高云 高建胜 薛亮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佘玉奇 高建胜

三、评选办法
分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其他画种(漆画、壁画、雕塑)5个画种,共评出江苏美术奖30名(其中画10名,其他画种各5名)、提名奖80名(其画20名,其他画种各15名)。届时将在江苏省现代美术馆举办第二届江苏美术奖及提名奖作品展。

四、评选步骤
1. 初评阶段:
由各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按要求组织评委对各市、单位投稿作品进行初评,按统一分配指标评出入围作品不超过560件;省美协组织评委对个人投稿作品照片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不超过260件。
2. 终评阶段:
组成第二届“江苏美术奖”各画种评审委员会,选出获奖、入选作品。

五、评委会组成
为了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在省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六、征稿要求
1. 范围:凡江苏籍画家作品均可选送参展;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评委作品不参加评选,可自选一件作品直接参加在江苏省现代美术馆举办的获奖作品展。
2. 作品要求:题材自选,内容健康向上。画、油画、版画、漆画、壁画作品装裱尺寸不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水彩(粉)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雕塑作品高、长、宽均不超过1米。大型雕塑可展出缩样,并附原作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20寸。
3. 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严禁抄袭或印刷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在“江苏文艺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 投稿方式:各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根据分配指标按要求完成初评,并将入围作品及时送至规定地点参加终评;作者也可以自行报送作品照片至省美协参加初评,入围作品参加终评,个人投寄作品照片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江苏美术奖投稿作品”字样;每位作者只能选择一种途径投稿,重复投稿将视为无效并取消参评资格。
5. 作者自行报送时需认真填写并提交《第二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表格附后)和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画种、标题、尺寸(雕塑作品须注明用材)、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截稿时间为征稿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收稿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邮编:210019 电话: 025-83572046(办)
收稿人:陈芳
6. 各市美协及美术单位初评入围作品寄送规定地点参加终评时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身份证号、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标题,并提交《第二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表格附后,可复印使用)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7. 终评结束后,展览承办单位负责将各市美协及美术单位未入选作品退给各市美术家协会。

七、作者待遇
1. “江苏美术奖”作品、提名奖及入选作品均将展出,展览结束后全部退件。
2. 组委会向江苏美术奖、提名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3. 入选江苏美术奖的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1次条件,获得提名奖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2次条件,获得江苏美术奖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条件。
4. 获奖、入选作者获赠作品集一本。
5. 邀请获奖者参加颁奖仪式,食宿交通费由主办方负责。

八、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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